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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发布2023年度“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质量案件专题

时间: 2024-01-02 作者: 自攻螺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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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山东烟台发布2023年度“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质量案件专题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持续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发挥典型案例引领示范作用,护航“两个强省”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公布年度第六批典型案例。电线电缆相关案例如下:

  一、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莱州市西苑路小陈电器批发部销售不合格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管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缆案

  案情简介:2023年5月29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莱州市西苑路小陈电器批发部销售不合格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管电线电缆和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8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检验线索通报,对莱州市西苑路小陈电器批发部经营的部分电线电缆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部分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线电缆和护套电缆有一定的问题,经检验属不合格产品。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责令当事人整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用电安全关乎万千民生,电线电缆质量的合格与否必然的联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市场监管系统对于不合格电线电缆的查处,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严厉的监管与执法,是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体现了市场监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想人民所想,思人民所思,急人民所急”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地保障好市场上每一个环节,实际做到监管好“最后一里路”。

  二、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鑫联线缆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案

  案情简介:2023年8月8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鑫联线缆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2日,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检验报告线索通报,对烟台鑫联线缆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生产的部分批次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有一定的问题,经检验测试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力电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电线电缆的生产企业是电线电缆产品从生产到流通至千万家的第一步,是把控产品质量标准、决定产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的关键一步,也是产品的第一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纲举而目张,本正则源清”,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于生产企业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是做到从根本、从源头、从开端治理管控的重要举措。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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